关于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、教辅机构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调整选任工作的通知
我校成功入选中西部“一省一校”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后,对公共外语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为进一步加强我部教学、教辅机构干部队伍建设,根据部门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情况,经公共外语教学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对教学系和电教中心负责人及系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选任。
一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、促进干部合理流动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,为部门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。
干部的调整选任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:党管干部原则;德才兼备、任人唯贤原则;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原则;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民主集中制原则;依法办事原则;规模相对稳定原则。
二、工作程序
1、公布岗位。根据部门设置公布岗位。
2、公开报名。符合条件的人员在12月12日17:00前向办公室报名,每人限报两个岗位。
3、资格审查。公外部依据竞聘上岗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。
4、公布合格人员名单。
5、调整岗位。竞聘人员可调整岗位一次。
6、上交竞聘稿。12月14日前,竞聘人员上交竞聘稿电子档和纸质版各一份。
7、竞聘和民主测评。12月15日进行竞聘,演讲竞聘采取演讲的方式,每人不超过6分钟。民主测评包括会议推荐和个人谈话推荐。
8、讨论决定。领导班子根据民主测评情况,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。
9、拟任职人员公示。
10、发文任命。
三、基本任职资格
1、政治信仰坚定,思想品德良好,爱岗敬业,勤政廉洁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团结同志,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强。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,能够得到大多数教职工拥护。
2、具备所聘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、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。
3、具有日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4、近三年(2013—2015)年度考核为“合格”及以上。
四、任职资格
现任职干部均具有相应级别任职资格。属于提拔使用的应同时具有以下任职资格:
1、竞聘系主任岗位:
(1)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(2)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2、竞聘系副主任岗位:
(1)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(2)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3、竞聘电教中心主任:
(1)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(2)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。
4、竞聘系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:
(1)须是有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;
(2)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
(3)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。
五、民主测评
民主测评评委由教学部领导班子成员、工会主席、教研科长和教师代表组成,一般不少于30人,其中教师代表一般不少于评委人数的2/3人。
六、工作纪律
1、严肃组织纪律。干部选任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,干部调整选任工作期间,各系原班子要在主管部领导的领导下,认真安排、协调好有关工作,保证各项工作稳定有序。全体干部要讲党性、守纪律、顾大局,保持健康的心态,确保本次调整选任工作顺利进行。
2、严明工作纪律。调整选任干部工作期间,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坚守岗位,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。
3、严格监督检查。切实加强对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监督检查,杜绝违反纪律行为。
附件1: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、教辅机构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岗位和职数一览表
附件2: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、教辅机构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调整选任报名表
附件3: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、教辅机构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调整选任民主测评票
附件4:公共外语教学部教学、教辅机构负责人及党支部书记调整选任工作日程
公共外语教学部
二○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