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、中心:
根据《河北大学学位条例实施细则》(修订稿)的规定,经研究,我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3年12月25日(周三)下午3:00在主楼302会议室召开,望各有关单位按会议议程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
会议议程:
1、听取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抽查评审情况的汇报。
2、听取教务处关于我校2013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授予(包括全日制及成人教育)审核整体情况及存在争议问题的汇报,通过2013年下半年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,全体委员进行投票表决,并做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。
3、听取各学院(中心)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本单位201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授予(包括全日制及在职人员)审核整体情况及存在争议问题的汇报,对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投票表决,并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。
4、审查2013年下半年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情况,对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投票表决,并做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。
5、审议《河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》修订稿。
6、审议《河北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实施细则》修订稿。
河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
2013年12月23日